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
日期:2020-02-19 浏览

  各市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省测绘局人事处:

       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人社厅发〔2018〕   139号)文件精神,现将2018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     一、合格标准

      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(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)。

       二、合格证办理

       对达到上述合格标准者,请通知合格人员做好办证准备工作。

       省测绘局相关负责人员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16楼服务大厅统一办理资格证书后发放。

       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通过其它弄虚作假手段参加考试并通过考试者,将取消其资格,并按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人社部31号令)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。